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生态绿道及水系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水闸设备工程
市场询价公告
江苏金北翼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生态绿道及水系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水闸设备工程进行采购前询价。
一、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清源河(三星河~小效河)两端,共设2座液压上翻式一体化泵闸,单座泵闸配备2台潜水泵(1用1备),设计流量3.0m3/s,设计扬程2.0m(具体详见报价单)。
(二)交货地点:清源河两端与三星河、小效河相接处各设1座。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及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三)交货期:中标后60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质量要求:
1.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有外包装的,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招标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确保本项目采购正常使用和运行,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不得加密和捆绑。
(六)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不得少于二年,根据投标人实际承诺的质保年限提供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与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质保时间不一致的,以质保时间长的计算。
(七)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中标人在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维修完毕,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未及时修复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每次罚2000元扣款。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质保期内,如中标人违约的,招标人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如货款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且视质量、安装、调试、抢修、维护保养服务等过程中引起出现问题,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的将列入黑名单。
二、约定事项
1.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且通过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13%)。
乙方如不能提供相应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可因此不付款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3.市场询价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15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启东市林洋路500号一楼服务台锦汇集团货架、或者分别发送至邮箱1103803429@qq.com和ntdz9192@qq.com中,联系人:林哲文,联系电话:0513-69961334。
4.其他:
(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
(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
(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江苏金北翼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报价单